静脉注射(IV)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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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不要使用含钙溶液进行重组,包括乳酸林格氏液或林格溶液
静脉注射(IV)准备
培美曲塞是一种细胞毒性药物; 遵循适用的特殊处理和处理程序
用0.9%NaCl(无防腐剂)重建; 将4.2 mL加入100 mg样品瓶中,并将20 mL加入500 mg样品瓶中,使浓度达到25 mg / mL
轻轻旋转直至完全溶解; 所得溶液是透明的,颜色范围从无色到黄色/绿 – 黄,而不会对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在进一步稀释之前,目视检查颗粒物质和变色; 如果观察到颗粒物质,则丢弃小瓶
从小瓶中取出培养的培美曲塞,并丢弃任何未使用部分的小瓶
用0.9%NaCl(不含防腐剂)进一步稀释重构小瓶,以使IV输注的总体积为100mL
术前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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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酸:400-1000 mcg PO qDay在第一次培美曲塞剂量前7天开始; 持续至最后一次给药后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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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在第一次培美曲塞给药前1周开始1 mg IM,之后每3个循环重复一次; 随后的剂量可以与培美曲塞在同一天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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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PO维生素B-12代替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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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塞米松:从培美曲塞给药前一天开始连续3天PO 4 BID
静脉注射(IV)
注入超过10分钟
对于联合治疗:在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之后和卡铂或顺铂之前给药
存储
未使用的样品瓶:储存在25°C(77°F); 允许的温度为15-30°C(59-86°F)
重组小瓶:从重建时起,冷藏2-8°C(36-46°F)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后丢弃小瓶
稀释输液:从重构时起,冷藏2-8°C(36-46°F)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后丢弃
适用于间质瘤与顺铂联合用于疾病无法切除或不适合治愈性手术的患者
与顺铂组合: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静脉注射500mg / m 2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初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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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和铂化疗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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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初始治疗,无EGFR或ALK基因组肿瘤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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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500mg / m 2 IV,持续4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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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铂类治疗后,继续培美曲塞联合或不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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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顺铂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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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NSCLC患者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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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静脉注射500 mg /m²IV,最多6个周期
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二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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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作为治疗复发,转移性非鳞状NSCLC患者的单一药剂,在先前化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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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1天周期第1天500 mg /m²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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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维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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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作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NSCLC患者维持治疗的单一药物,其在4个周期的铂类一线化疗后疾病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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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1天周期第1天500 mg /m²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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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剂量调整
CrCl患者布洛芬剂量的改良(45-79 mL /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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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药治疗之前,之后和之后2天避免使用布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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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避免同时使用布洛芬,请密切监测骨髓抑制,肾毒性和胃肠道毒性
延迟开始下一轮培美曲塞,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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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非血液学毒性等级≤2;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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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00cells /mm³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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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计数≥100,000cells /mm³
调整至先前剂量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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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 <500 /mm³,血小板≥50,000cells /m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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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计数<50,000个细胞/mm³,无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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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3级或4级非血液学毒性除粘膜炎或神经毒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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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需要住院治疗
调整至先前剂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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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计数<50,000个细胞/mm³,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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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或4级粘膜炎
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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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剂量减少后复发3级或4级骨髓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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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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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或4级神经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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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剂量减少后复发3级或4级非血液学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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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且危及生命的皮肤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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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炎
肾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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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l(由Cockcroft-Gault方程计算)≥45mL/ min:无需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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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l <45 mL / min:无推荐剂量; 不管理
肝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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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研究过; 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AST,ALT或总胆红素升高对培美曲塞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注意事项
使用限制:不适用于治疗鳞状细胞NSCLC患者
在每个周期的第1,8和15天获得全血细胞(CBC)计数; 在每个循环之前评估CrCl